1、1.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怎么算?
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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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工资总额的计算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号文件)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当年新职工或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一个月的工资总额。
4、(二)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税收收入计算;
5、(三)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6、二。其他内容
7、(1)存款年份
8、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公积金缴存年度。
9、(二)存款方式
10、1.转账支票和现金直接存款(《现金送款簿》)。
11、2.通过银行汇款
12、3.受托银行收款方式
13、4.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途径
14、(三)存款条例
15、北京明确了企业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具体条件。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在1%-4%的范围内申请缓缴。
16、上海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可以申请将缴存比例降低到5%以下。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必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再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17、根据天津市的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通过,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降低比例由现行的每个单位和职工5%调整为每个单位和职工1%,同时取消“上年亏损”的要求。
18、南京规定,企业缴存确有困难的,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审核后,可以降低或者缓缴缴存比例。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可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支付延期部分。最低存款比例不得低于5%。
19、对于以上公积金缴存的相关内容,知道了缴存基数的算法,还要知道公积金是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比例不同,金额也不同。同时规定个人的缴费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